联系电话:13811432784
极速提问
最近会话
七台河工程纠纷打官司律师咨询免费

 

建设工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你知道吗❓
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这个再审搞定,加油✊🏻,因为我坚信,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上午委托,下午就回款了
委托人张某系三权案件的被告,因不满庭前调解法官主导的全额赔偿,来天用律所寻求对己有利的策略。结合张某的陈述并观看其提供的两段视频,我们给其撰写了一份答辩状,次日庭审宣读了答辩状后,法官当即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委托人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天用律所永恒不变的主题。
善良的委托人从2年前就开始等,等着这笔工程款到期,等着那笔货款结算,结果等来的确是一场空,你再好好想一下,你的欠款还要再等下去吗
7月26日第143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讲座 哪些方法可以有效中断诉讼时效? 如何规范并及时发出催缴通知? 已保存的证据,会被法院认可吗? 过了诉讼时效,还有补救方法吗? 调解中心+律师团队+催收系统+定制方案, 通过和解可以快速解决20%—60%的欠费问题,已帮助500+物业/供暖公司成功收缴2亿元
既想要回工程款 又不想闹僵怎么办?
委托人承包土地的建筑、林木、鱼塘等被强拆,北京天用律师巧用证据维护权益,开庭效果非常好!委托人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特别认可!开庭律师还未回京,委托人的感谢锦旗就已寄到了律所!
委托人与对方签订产品购买合同,受疫情管控,对方发货延迟,给我方造成严重损失。在天用律师的专业谈判后,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我方货款!和解谈判能直击案件痛点,快速高效解决问题!
拖欠工程款多年 有时效期吗?
中途退场、拖延结算、项目挂靠,怎么快速要回工程款? 被迫中途退场,工程量如何确定? 如何应对恶意拖延结算的难题? 没有合同,如何证明施工人身份? 07/15 19:00-20:00,专家老师教你快速要回工程款
论有一个建工专业法律顾问律师的重要性
法院判决后全部款项执行到位👏👏👏 团队集体尽心尽力全力以赴的结果✊
我方经过仲裁裁决获得800余万的工程款,对方却向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的申请,本是一裁终局的裁决又拖延了履行的时间,今天法院驳回其申请,本月底有望收到工程款了👏👏
面对两年多没解决的分包工程死亡纠纷案,北京天用律所接案后离开庭只有4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律师用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攻克多个难点,拿到胜诉判决!
白天去开庭,晚上加班结案,又有十几个案件调解、判决,结案的背后是十几个当事人的问题得到解决!👍🏻
建设工程案由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大概种类 l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l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l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l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l 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l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拿到欠款的那一刻~~~心存感恩,律师的付出一切尽在不言中。选择大律山东威海办事处,选择天用律师,一切为了当事人!

友情链接

万名专业答主在线
  • 5
    帮助人数 2014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5
    帮助人数 480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5
    帮助人数 1013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5
    帮助人数 696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联系电话:13811432784
复制成功
电话: 13811432784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我知道了